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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检测专家”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作者:xiaoye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399    更新时间:2010/6/7

关于开展“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检测专家”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苏建质监函〔2010〕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检测专家库的管理工作,切实发挥鉴定检测专家在工程质量鉴定与检测中的作用,经报省住建厅领导同意,决定从五月下旬开始开展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检测专家”考核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业设置专家库的专业设置主要围绕工程质量鉴定、检测设立以下四个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材料、建筑安装、地基基础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中检测单位鉴定检测专家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检测岗位证书或规定的注册证书。

3、熟悉工程质量鉴定检测的政策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鉴定标准,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4、具有15年以上工程设计与施工、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鉴定、工程检测工作经历,业绩突出。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程质量鉴定检测工作,考核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20日—6月10日,愈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网,进入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平台中的鉴定检测专家库,网址:WWW.JSZLJD.COM。每位报名者只允许申报上述其中一个专业。

四、考核程序网上报名后,报名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申报表(网上下载);

2、学历证书;

3、职称证书;

4、业绩材料。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人员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注册结构(岩土)工程师证书或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证书;

 2、聘用合同和“三金”证明。申报人将上述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连同证书原件报所在地省辖市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于6月25日前报送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复审。经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培训。

五、培训、发证所有通过复审的专家,必须参加全省工程质量鉴定检测专家技术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由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检测专家委员会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检测专家》证书。

二0一0年五月七日

联系人:张燕   邮箱:zydjjcxh@163.com 电话:025-83795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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