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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自律公约管理委员会工作程序

作者:xiaoye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724    更新时间:2014/11/14

南京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自律公约管理委员会

  工作程序

                          20102月修订)

为保证本协会自律公约的有效落实,维护各缔约会员单位的合法利益,确保南京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自律公约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1.  总则

1.1  管委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办事原则,自觉接受各会员单位的监督。

1.2  管委会在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3  管委会工作重点是:接受举报人对会员单位违约行为的举报,并组织管委会成员对举报事项进行核查、处理;对管委会各项费用的收入和支出进行管理,维护广大会员单位的切身利益;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对我市检测机构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14  管委会的年度工作情况由管委会主任在缔约会员单位的年度会议上汇报。

2.举报程序

2.1  管委会设立举报电子信箱和举报信箱,由管委会秘书组接收检测协会内、外单位与个人的实名举报。

2.2  举报信须列出举报内容和举报证据,且应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否则原则上不予受理。

23  举报人以单位为主,也可以是个人。原则上单位举报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举报应有举报人签名。鼓励多单位或多人对违约单位进行联名举报。管委会同时接受电话举报,电话举报者应在2天内补交盖章或签名的举报材料。

24  举报采用“违约举报、受理、核查情况一览表”,该专用表格可在协会网站上下载。

25  报人应将填好并签字或盖章的专用表格扫描件发送至管委会指定的举报电子信箱。

26  举报证据材料应在举报邮件发出或电话举报后2工作日内投入管委会举报专用信箱,亦可直接送交协会秘书组;

27  举报材料一经上报,举报人不能随意撤消举报。

28  举报证据可以是书面证据材料,也可是与被举报人举报内容直接相关的影、音等证据。在公开招标的检测工程中,投标报价可作为合同价格的有效证据。如某检测机构用违约的低价中标,而其实际签定的合同价格高于中标价,则其在招投标商务标开标的报价可作为该被举报单位签定阴阳合同的重要证据材料。

29  举报主要针对检测单位超资质承接检测业务、无证上岗、检测过程严重弄虚作假、超低价格承接检测业务为主。

3受理与核查程序

31  协会秘书组在收到举报信及证据材料后,应在及时将举报相关内容报送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由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根据举报材料的完备情况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由秘书组向举报人书面或电子邮件通报。如不予受理,须向举报人说明原因。

32  举报一经受理,由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商定核查组组长,组员原则上按管委会成员名单排序产生。核查组人员由3人构成。

33  核查组长对接收的核查任务负责。核查组接到核查任务后,原则上应于7日内完成核查工作,由核查组组长完成核查报告并上报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逾期未完成核查工作的,须形成初步核查报告,并进行跟踪核查。

34  对涉及超低价格承接检测业务的举报,被举报单位负有举证义务。被举报单位应按核查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应的举证材料。核查组对被举报单位举证的被举报项目的合同、财务进账、检测报告等材料进行核查。如举证的合同价格符合收费标准基价(收费标准基价为收费标准的70%),被举报单位应对被举报项目财务进帐与该项目合同的符合性向核查组举证。跟踪核查期为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如合同无明确的付款时间约定,跟踪核查以提交检测报告后6个月为限。核查组在跟踪核查期结束后7日内向管委会提交正式核查报告。被举报单位不配合核查组进行有效举证的,按阴阳合同认定。

35  被举报单位在跟踪核查期满后补充提交与合同额相符的财务进帐有效证据的,核查组应如实修改并提交新的核查报告。

36  举报核查内容原则上只限于举报人的举报内容。如有必要,核查组可要求举报人协助核查组的查证工作。

37  管委会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38  核查组成员须保持廉洁奉公、客观公正,如在举报核查中有受贿行为,或给出明显有违核查事实的结论的,应取消管委会委员或核查成员资格,且其所在检测单位须接收相应的处罚。

39  举报与核查涉及管委会成员单位时,该成员须遵守回避制度,并不得干预其他管委会委员的执法行为。

4.处理与奖励

41 为保证公约的有效执行,提高公约执行效力,借鉴兄弟协会的公约管理办法,采用举报受理应急预处理和举报核查处理两道处理程序。即在举报受理后,协会秘书组先对被举报单位进行保证金暂扣和补交应急预处理(暂扣和补交额为2万元),核查任务完成后,管委会再按核查结果进行处理。

42  对被举报单位的处理决定在每2个月一次的管委会工作例会上作出。如情况特殊,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可召集管委会成员召开管委会临时会议予以处理。对未予受理的举报,由管委会主任在管委会工作会议上对未受理原因加以说明。

43  应急预处理和核查处理通知书由协会秘书组以书面形式发送给被举报单位。如被举报单位对核查后处理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地基基础测试协会提出书面申诉,由南京地基基础测试协会组织管委会全体成员并邀请被举报单位代表举行核查申诉听证会,并在听证会上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44  处理结束后,秘书组在5个工作日内将举报处理决定通报举报人。

45  为鼓励会员单位形成自查自纠风气,对被举报单位主动如实承认与举报有关问题的,经济处罚减半执行。对会员单位通过无举报自查方式发现问题并主动如实上报管委会的,经济处罚按处罚标准的30%执行。

46  为鼓励举报行为,处罚执行后,管委会给予举报单位或个人一次性奖励,合同价格违约举报按违约处罚金额的10%进行奖励,其他违约按违约处罚数额的20%进行奖励。

47  如发现举报人假借毫无根据的举报对被举报单位进行诽谤或打击的,或被举报单位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协会将根据事实和产生的后果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48  管委会秘书组应对举报、核查和处理的有关资料进行归档并妥善保存。

5.费用管理

51  管委会在管理过程产生的各项费用支出由管委会主任审批,秘书组经手支出。

52  在每6个月末的管委会工作例会上,秘书组书面汇报管委会管理过程中的费用收入和支出情况。

53  在每年最后一次管委会工作例会上,秘书组书面汇报管委会管理过程中年度费用收入和支出情况。

6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对我市检测机构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检查组人员组成参照上述核查组组成原则执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查组成员资格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7工作程序的解释权归协会管委会;未尽事宜,由管委会工作例会补充。

8本《工作程序》自200931执行。

 

 

 

 

                                                   200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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